中国与丹麦签署认证认可领域及有机产品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7/05/04



在丹麦首相拉斯姆森访华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分别与丹麦王国安全技术局签署了认证认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与丹麦王国环境与食品部续签了有机产品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商定了有机产品合作行动计划(2017-2019),充分展现中丹双方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所开展的务实合作,是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成果,对于深化中丹和中欧经贸合作关系将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中丹认证认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国家认监委与丹麦安全技术局正式建立认证认可领域政府间合作机制。

该合作谅解备忘录为两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广泛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鼓励优先发挥本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作用,为相互承认对方的认证检测结果,避免重复认证检测作出了制度安排,同时有利于加强我国与欧盟在合格评定程序上的协调,为我国企业通过丹麦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了便利。中丹有机产品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续签,开启了中丹深化有机产品领域合作进程,标志着中丹有机产品领域合作已从一般性技术交流迈向有机产品认证互认探讨阶段,将有机产品领域的合作推向深入。

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中丹在认证认可领域谅解备忘录中商定,两国开展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交流,交流认可、认证、检验、检测和人员认证等相关机构信息,探讨认证认可结果互认的可能性,加强对双方认证认可人员的培训及学习交流,促进和支持两国认证认可机构的合作。

同时,中丹双方将在有机产品认证、有机产品标准的实施、有机产品监管、有机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经验、信息、培训等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对中丹有机产品监管体系进行比对研究和等效性评估;在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有机产品领域的合作,便利中丹有机产品双边贸易的发展。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贸易便利化工具,是“一带一路”建设中重要的国际合作领域。通过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可以提升各国在经贸领域的互信水平,减少国际贸易壁垒,促进各国质量提升和贸易可持续发展。

中国政府《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运用认证认可手段促进贸易畅通和共赢发展。

2015年,国家认监委制定《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加快“一带一路”认证认可领域国际合作互认进程。目前,我国已与30多个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认证认可合作关系,达成105项双边合作成果。

丹麦是欧盟成员国,也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中丹两国自2008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双边关系稳步发展,中国已成为丹麦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中丹贸易额突破1100亿丹麦克朗(1美元约合6.83丹麦克朗)。近年来,中丹双方充分认识到认证认可在中丹贸易便利化中的作用,认证认可逐渐成为中丹经贸合作中重要的合作领域。此前,在2012年,国家认监委就与丹方签署了有机产品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中丹在食品农产品领域合作。